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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教职工缴纳教职工住宅(商品房)第一批预付款,现将有关缴款事宜通知如下:

一、 缴款方式:
教职工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方式缴纳教职工住宅(商品房)第一批预付款。(建议以银行本票缴款方式缴款)
1、银行本票缴款方式:教职工可以在南京市任何一家银行网点办理个人银行本票业务,银行本票应注明下列事项:
(1)出票人:教职工本人姓名;
(2)收款人:南京博学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交款金额;
(4)出票日期;
(5)银行要求填列的其他事项。
2、现金缴款方式;
3、银行卡刷卡缴款方式:教职工可以将房款存入银行卡,持银行卡到财务处办理交款业务。建议教职工使用建设银行银行卡,因其他银行卡需由本人承担千分之三手续费。(老校区不办理银行卡刷卡缴款业务)

二、 交款地点:
1、10月23日、25—27日 行政办公大楼财务处大厅
2、10月24日上午 东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
10月24日下午 西校区离退休活动中心

三、 交款时间:办理第一批预付款缴款时间为
10月23日、25—27日 :9:00——15:30
10月24日上午: 9:00——11:30
10月24日下午: 13:30——16:00

四、 购房定金3000元用于充抵第一批预付款。

五、 申请购房的离退休教职工请离退休工作处负责通知,因公出差或由于特殊原因不在校内的在职教职工请所在部门(单位)负责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财务处
南京博学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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