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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处拟组织发放个人冬季劳保用品费。请各系(部)、机关单位在十二月十一日下班前务必将本部门发放人员名单及发票(以部门为单位一张整发票,每人标准 100 元))报送物资处审批。
物资处
OO 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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