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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

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

1.为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转出。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应由毕业生党员自己联系,学院(中心)党组织一般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

2.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归在其人事档案内,由其所在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负责保管并随人事档案及时转出。

3.组织关系转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办理,转接时根据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情况,相应选择“省内转接”“跨省转接”或“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转接方式。

4.选择“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转接的,须将开具的介绍信打印、盖章后发放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告知其在有效期内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

5.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关心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去向并督促其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到新的党组织,同时要做好纸质介绍信回执的回收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安排

1.汇总信息。6月5日前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汇总《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统计表电子稿发组织部邮箱。

2.录入信息。6月12日前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指派专人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相关信息录入党员管理系统,同时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后续跟踪确认工作。开具纸质介绍信的,须将介绍信发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同时务必做好领取登记手续。

3.转接情况统计。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于10月13日前将《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最终版纸质稿、电子稿以及转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上报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njit.edu.cn;联系电话:86118828)。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履行党员管理主体责任,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指导,认真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中心)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引导,组织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进行专题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增强组织观念,认真遵守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


附件: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3日


附件: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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