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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360足球直播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并提前做好年终决算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2020年财务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时间及范围

(一)年度财务对外服务截止期限

从12月23日起,财务处停止办理各项收付业务。应计入2020年的各类收入和支出,各单位应于截止日前完成入账手续。

为避免冻结指标,影响项目余额及年终结转数据,网上预约(含酬金)系统自12月23日起关闭,已预约的业务请于12月24日前完成网约单投递。已预约但未在规定期限报销的数据,财务处将予以清零,2021年1月11日起正常恢复使用网上预约(含酬金)系统。

为提高财务决算编报质量,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10日为年终决算期间,财务处不受理对外业务,2021年1月11日开始恢复对外业务。

(二)本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南京工程学院(本级事业)、南京工程学院后勤独立核算实体、南京工程学院科技服务部、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主动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合理合规使用相关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四)本年度开展服务社会经济活动,且有款项入账的单位(部门)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与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核对数据,并及时完成所有的收入结算工作。

二、往来款及票据的核实清理工作

(一)各部门、各单位及借款人,对于尚未核销的暂借款,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拖至下一年度。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的借款人,将按《南京工程学院借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从其工资中扣回,直至款项结清。

(二)网络与信息中心应做好一卡通核对工作,提交校园卡年度圈存及消费总额表,于12月31日前完成一卡通结算业务的全年数据核对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三)凡从学校财务处领用收费票据的部门和单位,在12月23日前将所收款项全部入账,将当年领用票据全部核销(含已领未用票据)。

(四)已预借发票仍未到款的各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督促对方单位及时付款至学校账户,若对方单位不能于12月31日前到款,预借发票的项目负责人应收回发票并到财务处办理缴销手续。若对方单位既不能付款,项目负责人又未能收回发票缴销的,财务处将冻结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其他科研项目相应额度的经费。

三、实物资产清查工作

学校设备、家具和药品等实物管理部门,资产入账截止日为2020年12月21日。对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采购的实物资产记入2021年度账务。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保障处应做好各类固定资产、家具盘点工作,对于固定资产、家具盘盈、盘亏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增减变动情况表报送财务处,并与财务处核对一致。

(二)门诊部应对库存药品的数量、金额进行全面清查盘点,12月23日前将盘点的库存药品汇总表、药品入库年度汇总表、药品出库存年度汇总表(在职、离退休、学生按个人账户支付和统筹账户支付分别统计)、药品盘盈盘亏表及书面说明报送财务处,并与财务处核对一致。

四、项目资金结余与结转事项

(一)常规运转经费年度预算用于保障各部门、各单位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年末余额不结转下年使用。包括:201%、251%。

(二)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年度性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应于当年完成,年末余额不结转下年使用。如当年工作已完成,但款项需要跨年度支付的,需在12月31日前向财务处提交款项延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包括:101%、109%、111%、131%、132%、135%、151%、202%、203%、205%、211%、213%、221%、222%、225%(校内预算项目)、228%、242%、252%、258%、261%、262%、301%(年度总预算)、314%、339%、341%。

(三)根据专项文件安排或划拨,可跨年度使用的经费,项目余额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包括:226%、301%(院系)、308%。

(四)代管经费、部门创收、外部赞助及其分配划拨形成的由部门自主安排使用的经费,应及时办理年度结算,项目结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包括:105%、139%、209%、225%(外部到款项目)、281%、283%、284%、285%、289%、349%。

(五)个人课题经费项目,应按课题研究期限使用经费,课题归口部门及个人应按管理办法及时办理课题的验收与结题结项工作。对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课题经费项目,项目余额的结转以财政国库资金使用期限为准。包括:227%、241%、245%、232%、302%、305%、306%、321%、322%、323%、351%、352%、353%、354%、355%、356%、359%、361%、362%、369%。

(六)各类发展性项目及财政专项资金拨款项目,将按相应文件规定及财政国库资金使用要求对项目结余进行处理。包括:311%、312%、313%、316%、327%、342%、346%。

(七)有明确执行期限的各类项目,执行期满时将按相应规定对项目余额进行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五、基本信息的报送

根据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请下列部门于12月31日前报送相关资料(具体表格另行通知):

(一)校长办公室报送360直播资料;

(二)人事处报送各类教职工人数;

(三)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报送各类学生人数;

(四)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各类资产统计数据;

(五) 招投标与物资采购中心报送政府采购支出数据。

六、其他事项

(一)校属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应上交学校的款项(如返还工资、资源占用费、上缴投资收益等),请于12月21日前完成上缴任务。

(二)后勤保障处应于2020年12月21日前与财务处清理核对后勤独立核算实体往来,并于2021年1月10前报送独立核算实体年度财务报表。

(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余款年终会被冻结,经省财政厅国库处审核后,部分不符合省财政结转要求的资金将被收回,其他资金预计次年二月底重新下放并恢复使用,使用上述项目资金的项目负责人请于寒假后办理报销业务。

七、决算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财务决算工作,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各项相关的工作。

(一)认真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数据,保证收支有据、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要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各项拨、缴款项;凡属本年的收支,都要及时入账,不得瞒报、漏报收入,虚列支出,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凡瞒报、漏报、少缴、不缴应纳入学校的收入,一经发现,将按“小金库”论处。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在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上,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防止突击花钱,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年终决算期间,财务处将努力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相关财务工作,具体事务联系方式如下:

财务决算总联系人:陈倩倩 联系电话:86118156

财务决算具体事项联系人:

1.暂借款清理

联系人:阴 卫,联系电话:86118860

2.实物资产清查

联系人:沈抒文,联系电话:86118163

3.专项资金清理

联系人:陈 野,联系电话:86118157

郭 侠,联系电话:86118171

4.基本数字报送

联系人:郭 侠,联系电话:86118171

5.收费票据核销

联系人:王 娇,联系电话:86118153

6. 独立核算单位年终清理、决算

联系人:王升华,联系电话:86118858。

财务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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